年产5万套农业机械、汽车钣金件表面处理加工生产线及年产5万套钣金件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芜湖鸿亮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农业机械、汽车钣金件表面处理加工生产线及年产5万套钣金件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10月28日,芜湖鸿亮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根据《年产5万套农业机械、汽车钣金件表面处理加工生产线及年产5万套钣金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芜湖鸿亮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农业机械、汽车钣金件表面处理加工生产线及年产5万套钣金件项目,总投资1.5亿元,规划用地面积37881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5万套农业机械、汽车钣金件表面处理加工生产线及年产5万套钣金件的生产规模。目前项目仅建成钣金件焊接生产线,电泳、喷漆烘干生产线,形成年产钣金件300套、表面处理件1000套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2年10月15日芜湖市三山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为本项目备案(三经发[2012]158号),公司于2013年7月委托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芜湖鸿亮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农业机械、汽车钣金件表面处理加工生产线及年产5万套钣金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于2013年08月15日以文(芜环评审[2013]307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于2014年5月开工,2014年8月建成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15000万元,实际阶段性投资1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20万元,所占比例为1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芜湖鸿亮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已建成的建成钣金件焊接生产线,电泳、喷漆烘干生产线部分及配套环保设施。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不低于75%。
二、项目变动情况
与环评申报阶段对照,变动情况如下:
表1 项目变动情况
序号 | 环评设计内容 | 实际建设内容 |
01 | 项目环评设计建设钣金件生产线及表面处理生产线,年产钣金件及表面处理件各5万套。 | 项目实际仅建设仅有钣金件生产中的焊接工序,前道产品均通过外购;表面处理生产线基本无变化。现实现年产钣金件300套、表面处理件1000套。 |
02 | 环评设计表面处理生产线中有喷粉、烘干工序。 | 本次验收喷粉及烘干工序现已停用,后续也将不再生产。 |
03 | 本项目设计有锅炉一台,给电泳线水槽加热。 | 本次验收锅炉现已报停,后期也将不在新建或启用。 |
04 | 项目设计共一条喷漆、烘干生产线。 | 项目实际建设一条喷漆生产线及4个喷漆、烘干一体房。本次验收仅有一条喷漆线及1个喷漆、烘干一体房,其余3个喷漆、烘干一体房停用,且后期不再启用。 |
05 | / | 项目新增打磨工序,建设打磨房1间,打磨室采用封闭设计,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水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三、验收监测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
安徽海智博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5万套农业机械、汽车钣金件表面处理加工生产线及年产5万套钣金件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监测结果(监测单位为安徽国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现场检查情况表明:
1 、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废气主要为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漆雾(以颗粒物计)及有机废气和烘干炉使用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
项目投产后,对产生的各类废气采用以下方式进行收集和处理:①焊接作业区域采用机械排风+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②打磨工序采用封闭空间+水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③喷漆时产生的含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有机废气和漆雾经水旋除漆雾+干式过滤(玻璃纤维漆雾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④电泳件烘干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经过燃气炉直接焚烧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⑤喷漆烘干室产生的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有机废气采用燃气炉直接焚烧+活性炭吸附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经监测,本项目颗粒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污染物排放限制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河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2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食堂用水和电泳工序产生的脱脂、磷化、清洗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先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在进入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电泳工序产生的脱脂、硅烷化、水洗废水排至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入三山区滨江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经监测,污水外排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切割机、空压机等设备,均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可行的隔声、减振措施。经监测,噪声外排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金属边角料、焊接废渣、办公及生活垃圾、废弃劳保用品、脱脂废液、磷化废液、漆渣、废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化学品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金属屑、焊接废渣等由企业统一收集后外售;办公及生活垃圾、废弃劳保用品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脱脂废液、磷化废液、废电泳液、废漆料桶等由出售企业回收;漆渣、废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由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5、总量核算
废水总量核定结果表明:废水量7316t/a,COD 0.115t/a、氨氮0.0002t/a。本项目喷漆、烘干工序实际每天生产8小时左右,一年生产312天;经核定,废气中NOX年排放量为0.0093t/a,颗粒物年排放量为0.0049t/a,VOCS年排放量为0.0071t/a。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四、验收结论
芜湖鸿亮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已阶段性建成钣金件焊接生产线,电泳、喷漆烘干生产线,形成年产钣金件300套、表面处理件1000套的生产规模。项目已建部分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建设过程中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具备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后续要求
1.加强打磨、喷漆工序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废气得到有效收集及处理;完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工作,建立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转移去向台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危废转移申报联单制度。
2.厂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确保全部纳入三山区滨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车间内外地面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4.超出本次验收范围且在环评文件有效期内的建设内容建设时,将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履行验收程序。
芜湖鸿亮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5日
来源:ahhzbt 发布时间: 2019年11月18日
详见附件: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