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绿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2#垃圾焚烧炉节能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年6月20日,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等要求,芜湖绿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在本公司主持召开了“1#、2#垃圾焚烧炉节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由芜湖绿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单位)、虚拟币交易平台(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5位行业专家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该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会议上建设单位汇报了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汇报了验收监测报告编制情况,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踏勘,并查阅了有关环保资料,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芜湖市经开区大件路1号芜湖绿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厂地内。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规模: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不变,总量不增加。
建设内容:拆除1#和2#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在原址建设第七代异重循环流化床焚烧炉,利用现有的2台6MW发电机组,每台垃圾焚烧炉日处理规模仍为350吨/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芜湖绿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2#垃圾焚烧炉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编制完成,2018年12月7日获得芜湖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审批文号:芜环评审[2018]680号。2019年12月芜湖绿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委托虚拟币交易平台对本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委托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南方测试中心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和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2019年12月22日、2019年12月26日~2019年12月27日、2020年3月7日~2020年3月8日、2020年5月17日~2020年5月18日开展验收监测工作,根据监测结果海智博天公司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0万元,占总投资的20%。
(四)验收范围:整体验收。
二、项目变更情况
通过对该项目建设实际情况与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核实,本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化学处理车间产生的酸碱废水排入中和池中和处理后,进入中水池,后进入中水池回用;环评设计酸碱废水排入中和池中和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朱家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参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的规定和要求,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1.有机污染物治理(二噁英)
源头控制:在城市垃圾送焚烧厂之前,由市容环卫部门设置垃圾分类回收的垃圾桶,如PVC塑料瓶为可回收垃圾,可回收用于塑料造粒等,尽量减少含氯成分高的物质(如PVC料、塑料瓶等)进入垃圾中。切断垃圾焚烧过程中的催化介质,同时减少含氯有机物的量,从源头减少垃圾焚烧生成二噁英的来源。
燃烧控制:合理控制助燃空气的风量、温度和注入位置,将炉温控制在850℃~950℃之间,并通过炉型设计和风量控制使烟气停留时间不小于2秒。焚烧炉高温废气直接通过余热锅炉以热交换形式急冷降温。本项目垃圾焚烧炉锅炉出口烟道的烟气由喷雾塔上部的进气口进入塔内,经过喷水雾化降温,确保喷雾塔出口烟温维持在150℃左右,经降温的烟气经过喷雾塔下部侧面排气口排出、通过烟道至袋式除尘器的进气口。烟气在通过喷雾塔过程中,由于喷水和烟气通道面积的扩大使烟气流速急骤下降,烟气中粒径较大的粉尘在重力作用下沉降到塔下的灰斗内,灰斗内的飞灰经卸灰阀后,人工外运。烟气经过喷雾塔冷却,可防止二噁英的低温合成。
本项目烟气处理设计采用“炉内SNCR脱硝+半干法脱硫+干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的工艺路线,符合《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 90-2009)中的“烟气净化与排烟系统”控制要求。
2.酸性气体治理
酸性气体中的主要成分为HCl和SO2等,脱除烟气中的HCl、SO2等酸性气体的方法有湿法、半干法、干法三种。半干法烟气处理系统与湿法和干法烟气处理系统相比较,半干法的最大优点是充分利用了烟气中的余热使浆液中的水分蒸发,反应产物以干态固体的形式排出,避免了湿式洗涤器净化过程中的污水处理问题,因而大量运用于生活垃圾焚烧烟气中气态污染物的净化。半干法以浓度约为5%~10%的Ca(OH)2浆液为净化吸收剂,石灰的循环利用使吸收剂的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半干法具有净化效率高、维护简单、且无需对反应产物进行二次处理等优点,本项目采用半干法喷雾反应塔用以去除酸性气体。
3.重金属污染物防治措施
焚烧烟气中的少量重金属污染物随着烟气的降温而重新凝结成固体颗粒,或与烟气中的固体颗粒物相互碰撞吸附,随着烟尘在除尘设备中的去除而除去,确保重金属污染物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要求。
4.粉尘治理设施
垃圾焚烧烟气中的粉尘主要包括:燃烧产生的烟尘、酸性气体中和反应产物、未参加反应的石灰粉,还有吸附了二噁英、重金属的活性炭。
可用于粉尘去除的设备主要有旋风除尘器、静电除尘器和滤袋除尘器。旋风除尘器的除尘效率约65~80%,对于10μm以上之烟尘较有效,10μm以下则效率差,不适合作为最终除尘设备。静电除尘器的除尘效率高,一般达99%以上,但其运行环境有助于二噁英再合成。袋式除尘器不仅除尘效率高,布袋除尘器中的滤饼含有一定的石灰和活性炭,为进一步中和SO2、HCl,吸附重金属和二噁英提供了时间和场所,对烟气的脱硫、脱氯、去除重金属和二噁英有一定的辅助作用。
5.NOX治理措施
本技改项目拟采用烟气再循环低氮燃烧+SNCR炉内脱硝系统进行烟气中氮氧化物去除。
6.CO防治措施
本项目焚烧炉CO控制技术主要有:强化炉内燃烧,在分离器后,对流管束上方设置一个二燃室,使燃烧更充分,同时使其炉内氧浓度保持在一定量的水平。本项目烟气中CO浓度控制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100mg/Nm3小时均值浓度和80mg/Nm324小时均值浓度限值要求。
7.恶臭气体治理设施
垃圾卸料大厅、垃圾坑、垃圾运输车辆及渗滤液处理系统均为主要的臭气产生源,本项目设计采用封闭高效捕获、隔离和有效去除的方法防治恶臭。
(1)恶臭气体的封闭隔离
①采用封闭式的垃圾运输车。
②垃圾卸料大厅、垃圾贮坑采用封闭式布置,设计成一个相对封闭的整体。
③在卸料大厅进、出口处设置风幕,选用贯流式风幕,安装在大门侧面,风幕高度与大门一致,以防止臭气外泄。
④垃圾贮坑所有通往其它区域的通行门都有双层密封门,利用双层门之间的房间作隔离缓冲,各门的开向经特殊设计。
(二)废水
项目用水主要为垃圾倾卸平台冲洗用水、化学水系统用水。发电机直流冷却水、辅机冷却水和锅炉用水。本项目发电机直流冷却水直接排入长江,辅机冷却水进入复用水池回用;垃圾倾卸平台冲洗用水和垃圾渗滤液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一级标准要求,废水中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中表2的浓度限值进入经厂内中水站设施处理(采用预处理+反渗透处理工艺),排入公司厂内综合水池作为工业生产用水补水;化学水系统排污水主要为酸碱废水经中和后进入中水池回用;锅炉排水进入排污降温池后,回用于灰渣冷却、脱硫除尘等生产工序。
(三)噪声
本扩建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是空压机、风机、锅炉、泵等设备等产生的噪声。通过设备加装隔音罩、消音器、基础减振处理、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声环境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焚烧炉炉渣、飞灰、废水处理污泥等。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共计44164.6t/a,全部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其中炉渣为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3330吨/年,根据公司提供的炉渣综合利用协议,项目产生的所有炉渣均外售濮阳东喆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飞灰(约9488t/a)作为危险废弃物作为危险废弃物在厂内就地固化处理。根据《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城建[2010]61号)要求,经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要求的焚烧飞灰,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废活性炭年产生量约2t/a,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水处理污泥约109.5t/a,入炉焚烧。
(五)地下水防治措施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即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主动控制,分区防渗。从源头控制,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六)其他环保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企业配备了专职环保人员,并正在积极修订《芜湖绿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待后期评审完成后,报送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本项目新建危废库、污水站事故池、化学品库等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建设。
2.规范化排污口
按规范设置了排污口和各类标识。
3.环境防护距离
环评要求设计300米环境防护距离,经现场核实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符合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南方测试中心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和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2019年12月22日、2019年12月26日~2019年12月27日、2020年3月7日~2020年3月8日、2020年5月17日~2020年5月18日对该工程生产情况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并进行布点监测。验收期间工况满足验收监测要求,监测结果如下:
4.1废气监测结果
2019年12月19日~2019年12月20日、2019年12月26日~2019年12月27日期间对该项目2#焚烧炉、1#焚烧炉有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1#焚烧炉排气筒出口废气中烟尘最大浓度为5.5mg/m3,SO2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浓度为147mg/m3,CO未检出,HCl最大浓度0.88mg/m3,汞及其化合物(以Hg计)最大浓度为2.55×10-5mg/m3,镉及其化合物(以Cd计)未检出,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以Sb+As+Pb+Cr+Co+Cu+Mn+Ni计)最大浓度为4.79×10-2mg/m3(其中Sb未检出,As的浓度为1.24×10-2mg/m3,Pb的浓度为5×10-3mg/m3,Cr的浓度为8×10-3mg/m3,Co未检出,Cu的浓度为1.14×10-2mg/m3,Mn的浓度为6×10-3mg/m3,Ni的浓度为5.1×10-3mg/m3),二噁英最大浓度为8.2×10-2mg/m3;2#焚烧炉排气筒出口废气中烟尘最大浓度为5.9mg/m3,SO2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浓度为149mg/m3,HCl最大浓度0.78mg/m3,汞及其化合物(以Hg计)最大浓度为2.05×10-5mg/m3,镉及其化合物(以Cd计)未检出,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以Sb+As+Pb+Cr+Co+Cu+Mn+Ni计)最大浓度为7.42×10-2mg/m3(其中Sb未检出,As的浓度为3.73×10-2mg/m3,Pb未检出,Cr未检出,Co未检出,Cu的浓度为2.09×10-2mg/m3,Mn的浓度为1.6×10-2mg/m3,Ni未检出),二噁英最大浓度为5.5×10-2mg/m3。1#、2#垃圾焚烧炉废气排放均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表4标准限值。
2019年12月26日~2019年12月27日期间对该项目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无组织废气中硫化氢的最大浓度值为0.003mg/m3,氨最大浓度为0.18mg/m3,臭气浓度最大为15;无组织废气排放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标准。
4.2废水监测结果
2019年12月19日~2019年12月20日对本项目渗滤液处理设施进出口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渗滤液处理设施出口各污染物的最大日均浓度分别是COD 96mg/L、BOD5 27.9mg/L、SS 23mg/L、氨氮1.01mg/L。
4.3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2019年12月26日~2019年12月27日生产正常,各减噪设备及防护设施运行正常。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昼间最大噪声60dB(A),夜间最大噪声54dB(A),项目四周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4地下水监测结果
2019年12月19日~2019年12月20日之间,对厂区内地下水进行采样监测。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内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4.5土壤监测结果
2019年12月22日对本项目土壤进行了采样监测,在厂区上下风向分别布设一个监测点位,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土壤中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
五、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该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均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固废妥善处置,满足要求。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所规定要求:本项目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已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成员认为芜湖绿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2#垃圾焚烧炉节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公司承诺
1.定期对各项环保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
2.运营期进一步加强厂区的环境管理。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附:1.参会人员签到表;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芜湖绿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0日
来源:ahhzbt 发布时间: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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